荆五行属什么?
按照五行属性,荆应该是木,但古人又将其归为草类而非树木。 如说荆是木的话,为何《荀子·劝学》说“荆与舒伐吴”呢?这里的荆就是楚国的别称了;再如汉高祖刘邦的沛丰邑人,在秦朝时属泗水郡荆县,而泗水郡治所在相城(今安徽濉溪)位于淮北一带,根本谈不上有山有林,所以这里显然是以荆来借代沛丰邑这个地方的。 再举一例。《左传》中有一处记载值得玩味。鲁襄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50年),齐灵公去世;大夫崔杼拥立灵公异母弟庄公即位。庄公元年,晋国使臣到齐国吊唁灵公并慰问新君。崔杼认为庄公不是灵公的正牌继承人,因而拒绝接见使者。晋国人就派了一个人直接去太庙祭拜,并且说:“以不吊未嗣,敢告于遗祀。”
翻译成白话就是说:我们晋国国君听说贵国立新君,可如今还未确定继位的合法性,因此我作为代表前来拜祭先王之灵。崔杼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于是派人询问使者:“君王何以得知灵公的新继承人有问题呢?”这位使者也是个实在人,他告诉崔杼说:“下臣从外面来的,哪里会知道你们的内情!不过据我所知,自从齐桓公以来,凡是继承君位的都是正妃所生的儿子。现在庄公既不是嫡子也不是长男,怎么能够继承君位呢?”
崔子大怒道:“你这是诽谤君主啊!”于是下令把使者杀掉了。晋国人听闻后非常生气,准备出兵讨伐齐国。这时大夫晏婴被派往齐国进行调解,晋军遂撤走。这段记载很有意思,我们可以从中一窥当时礼制的一些特点。根据这位使者的说法,春秋时期齐国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君位。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崔杼和庄公都自称为君、而不用谥号表示新君的呢?而且,如果依照这个逻辑,那灵公的儿子姜环岂不是很尴尬?明明自己是最合法的儿子,却偏偏没法即位……其实这正是古人在处理这类事情时的通例,比如宋宣公把君位让给弟弟穆公一事就是如此。
这种看似很矛盾的情况很好解释——当旧君尚在世的时候,其合法的继承者自然只能被称为公子或世子,而当旧君去世之后,他们才能成为新的君主;而如果旧的君主尚未去世,其非法的继承人却即位称君的话,这就是僭越和篡位行为,理应被视作罪人。“庄公”这个名字并不是齐灵公给儿子起的正式名字,而是人们为了方便称其为君而使用的尊号而已。至于这二人的真实名字,恐怕就要等到谥号制度出现后才能知晓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