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多少画五行?
汉字 郗 (拼音:xī)
部首笔画 部首:阝部外笔画:8总笔画:10 五笔86:BMFJ五笔98:BMFJ仓颉:NLIK 四角号码:72461Unicode:CJK统一汉字U+969B
基本字义 1. 中国魏郡(今河南省内黄县)人。生卒年不详。晋代书法家。善楷书、行书,与王献之并称“二王”。书迹有《乐毅论》、《李斯碑》等。所著《笔阵图》,主张写字时气势要像军队列阵一样整齐。后人辑有《郗氏集》。
详细字义 〈形〉
1. 古代地名 [Xi town]。在今河南省安阳市东南
2. 姓
常用词组 郗台 xī tái ㄓㄧˋ ㄊㄞˊ [郗台水库] 在河南省安阳县西北部。
康熙字典释义 【戌集中】【邑字部】 郗; 康熙筆画:10; 頁码:937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席古切。同郤。《說文》:“郤,相絕也。从邑,夕聲。”一曰:“郤,國名。”引《春秋·閔二年》:“晉郤穀來聘。”又《魯僖公二十四年》:“晉荀盧即郤縠。” 又《正韻》:“郄,亦作郤。”
《玉篇》:“郄,本作郤。音席。義同。”○按《說文》訓郤爲“相絶也。從邑,夕聲。”此與《玉篇》“郄,本作郤。音席”,皆言其音切。《集韻》训郤爲“隙也。”《韻會》訓郤爲“縫也。”則非但謂其聲切,并言其意涵矣,豈於一字之中,復涵三義耶?查诸書籍,凡言“郤”者,皆作“戲”解。故俗書訛作“戏”,而字書亦收“戲”為正體。惟《說文》收“郤”,而不收入“戲”,可知“戲”爲俗寫。至若“郄”字,則字書唯收入《集韻》。余則《唐韻》《廣韻》《韻會》《正韻會》竝無收“郄”之條目。考諸文字之來源,“郄”當是“郤”之俗字,而“郤”則因形異而音同。《廣韻》於“郤”下云:“或作‘戯’。”即明其爲俗字矣。俗字之所以訛,以其易致混亂,不可爲法度標準。然經典之文,自有定例,不能任意改換。若將“郤”字妄作“戏”字解詁,則《左傳·昭公二十年》載鄭子產云:“宋衛諸侯,吾南東北部。”杜預注:“宋,大宋爾。衞,新衞爾。”是知杜預于宋、衞之國名,仍作“宋”“衞”。又《莊子·天下》:“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成玄英疏:“齊桓公,姜姓,伯爵,名小白。晉文公,姬姓,晉爵,名重耳。”可見先秦古籍中之國名、尊稱,皆有一定之字形。若據“戏”字臆测,則失之一偏。
《說文》於“戲”下云:“戲,�笑也。从戲,喜聲。”“喜”古作“壴”,而“壴”古文又作“”,則“壴”字之下,原有“喜”字,而“喜”字之下,又有“壴”字。“壴”之本義,卽“置”也。《周禮·春官·典命》:“以祀之禮,親邦國之大賔。”註:“以幣帛牲牢,立主於廟,告祭於神。”又:“王大射,諸侯侍射。”註:“師旅之屬,未得受爵者,皆侍射。”是知“尌”之本義,乃指立柱于門。引申之,則有立義、确立之義。由立義而轉爲動詞,则有“起”義。由“起”義而衍生“起始”、“初次”之涵義。
又由“始”之涵義而引申爲“開始”“起始之物”。《詩·豳風·七月》:“四月秀葽,五月鳴蜩。”箋:“四月葦始生,名曰秀葽。五月蜩鳥鳴。”則“秀”之爲草木初出,明白无疑。至若“嬉”字,《集韻》訓“戲也”。則似與“戲”通。然細究其來歷,謂“嬉”卽“戲”者,誤。“嬉”之本義,爲“戲”之側聲,卽“嬉”字之末筆,作“示”,卽表示義。《周禮·地官·牧人》:“祀社稷則掌其祭祀之法。”註:“稷,耕帝也。社,祀土神也。”又《秋官·司約》:“凡邦國之盟,治其祭祀之禮。”鄭玄註:“約,誓也。君執德以約誓诸侯。”可见“稷”以作物之義爲宗,且含有一種尊敬之色彩。
古人造字,極重規模,忌輕率構形。“稷”字獨特之处,即在於此。由此及彼,則“嬉”之所指,亦可以想見。《説文》:“嬉,戲也。”“戲”則“戲謔”不恭,“嬉”則“嬉樂”自如。“嬉”字,則有輕鬆愉快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