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字的五行是什么?
《康熙字典》里关于“清”字的解释是这样写的: 清,水也。——《尔雅·释水》 清明,气洁而清明者。——《礼记·檀弓下》 泉清而月朗。——宋·苏轼《大慈恩寺》 又如:清香(香气清芬);清音(清脆悦耳的声音);清辉(明亮的月光);清碧(清澈碧绿);清波(清澈的水波);清莹(晶莹明亮);清冽(清凉透彻,指水很冷);青翠(青绿色) 又如:清音(清雅纯净的乐曲);清风明月(比喻清静无忧的生活);清福(清静悠閒的日子);清闲(清静闲暇) 还如:清班(皇帝的贴身警卫官。由身高力壮而眉清目秀的人担任);清道(在皇帝车驾所经之地,清扫道路);清苑(禁苑,帝王花园) 又如:清真(指人的品格高尚,纯正);清清白白(形容品行纯洁,没有污点);清名(犹清誉) 《荀子·正论》有言:“礼义法度者,治之隆也……其所以致之然者,本末相顺,终始相应。”意思是说,礼义法制是治国最崇高的原则,它们之所以能达到这样的境地,是因为有根本和末端、开始和结束的对应关系。
古人以水的流行为喻立法,主张法律必须条理分明,前后一贯。《周礼·秋官·大宰》中有言:“典法以物成之,刑德齐之。”东汉许慎注曰:“先立典法以为之率,而物各成其类也……”北宋王应麟补注曰:“刑法杀戮为凶器,德教化约为利器……二者并行,如车之有两轮也。”所谓“刑德齐之”“刑德并施”,就是既要讲法治,又要讲德治,二者要兼顾,不可偏废。这种法律与道德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关系,被概括于一个“清”字之中了。这就是“清”字的五行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