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士开过演唱会吗?
他们只举办过两场大型演唱会,并且这两场演出的录音和录像都没有发行过,所以除了现场亲身经历的人,没有人有机会听过或看过这两场演唱会的现场。 所以人们对于披头士的演唱会大多只能凭空想象…… 首先,披头是英伦摇滚乐队,他们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影响来自美国布鲁斯音乐,比如保罗·麦卡特尼早期在利物浦时曾经因为没钱而只能在公园听免费演出,记得他第一次见到约翰·列侬时就兴奋地告诉人家自己最喜欢的布鲁斯乐手“鲍勃·迪伦”,可见其对布鲁斯的热爱。 而演唱会这种形式,正是起源于黑人娱乐节目。所以你可以想象一下披头在公园那样简陋的地方举行演唱会时的盛况(保准比中国任何一场摇滚音乐节都热闹)。
第二,披头四个人都是吉他高手,所以他们的演奏特点必然是自成一派的——就是弹得你根本听不懂是什么……这正应了中国那句老话——“高手在民间”。如果你见过一些民间乐器弹奏高手的话你会发现那些人往往能弹出一大段旋律,但当你仔细端详他的指法就会发现他的弹法根本不具有可模仿性——他就是靠感觉在弹琴。披头的吉他演奏就具有这样的特征,也就是罗伯托·克莱恩评价说的“难以复制的精湛技艺”(the inimitable virtuosity of the lads)。
最后,披头是一个歌曲创作能力极强的乐队。以约翰·列侬为例,他不仅擅长于歌曲创作而且他的歌词写得极为考究。比如《love me do》那首最早的单曲,列侬当时只是把自己对他的日本妻子的思念用英语歌词表达出来而已;又如《yesterday》这首歌的创作灵感仅仅是因为保罗·麦卡特尼对前一天发生的事情还有记忆(他前一天的表演失败了)……所以你可以想象一下当披头唱着这些他们自己写的歌时那种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的感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