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禁止流产吗?
2019年7月,首尔大学医院接收了一名从日本来的患者。37岁的N女士在东京一家私立医院接受了人工流产手术,但由于术后感染,她向首尔大学医院寻求后续治疗。然而,由于传染病的原因,她的申请被拒绝。随后,N女士向平泽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首尔大学医院提供后续诊疗服务。但诉讼被驳回。法院认为,根据卫生部门的立场,因患有性病而流产的患者,其感染属于“特殊情况”,因此拒绝治疗的医院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N女士不服判决,以侵害健康权为由再次向大邱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12月底,大邱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医院在手术前后对患者进行了检查,确认没有感染,且术后用药也显示没有感染迹象。医疗记录中也没有出现细菌感染后的症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原告表示将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