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几月供暖?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5-2016年采暖季开始,北京城市市区非居民供热价格上涨7.9%,由现行的每建筑平方米30元提高到32元每月,首次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电价。 那么,什么是两部制电价呢?所谓两部制电价是指对供热电力采用容量(或称固定)费和电量(或称可变)费两部分计算费用的办法,以容量为基础收取的不变性费用称为基本热价,以耗电量为基础收取的可变量费用称为计量热价。 简单说就是按照房屋使用面积收费+温度设定(低于多少度补偿等)
以每户100平米的房屋为例,如果温度设置最低18摄氏度,那么,在冬季每个月的供热费用为:32元/平方米·月×100平方米=3200元,如果实际温度比设定点高,就要另外加钱。 以每户2000瓦的电暖气来计算,每天平均2000瓦÷24小时=83瓦,一个取暖季(三个月)按90天计算,则应消耗热量:83瓦×300次=24900瓦,扣除预交的1000元钱电费,最终结算的费用为:24900瓦-1000元=23900元,平均每度电的价格约为23900元÷2400瓦=9.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