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从哪年开始?

汤仁娟汤仁娟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999年,我入职一家大型央企,同时单位开始为我缴纳公积金; 2014年起,单位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由6%调整为5%; 然后2018年7月,单位再次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由5%调整为3%。(期间从未降低) 目前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接近7万元,其中个人和单位分别承担部分,一直持续至今没有中断过。

本人2006年毕业于某重点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京工作,目前在北京拥有自己的住房一套并办理商贷。根据公积金相关政策,只要连续足额缴存满3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于是2019年初,在我工作所在地周边区域购买了二套商品房,面积105平,总价165万,使用了公积金组合贷款(组贷和商贷的比例是:9:1),贷款金额为65万,还款期限为30年。

通过查询住房公积金账号的流水得知,近十年来单位每年正常缴存,未出现间断情况,累计缴存金额为18万余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全部属于全额缴存)。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工作人员告知我可以贷到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经过计算,我最终贷款了65万元。 我想说的是:

1、职工个人办理公积金贷的最高限额各地有不同规定,具体需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但大部分城市都要求满足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例如,有的城市要求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而有的城市要求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2、职工家庭购买第一套房并且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限制所购房屋户型面积的限制,只要是正常购买的普通自住宅都可以。如果职工家庭购买了第二套房产,那么一般都需要满足当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房屋户型面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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