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五行是什么?
“贪”,《说文》小篆字形,从贝,从欠,意为“因财物与人发生关系”之义;《玉篇》引《说文》“贪,侵也”; 又引《广韵》“贪,求也”。可见其本指侵占、掠夺之意。后引申出诸如“贪图”“贪婪”“贪财好利”等义项。 那么“五行”是什么? “五行”最初源于古人对于自然的认识——金、木、水、火、土,是构成宇宙万物的五种元素。
后来这“五行的相生相克”被引入到对人的性格的推测之中——“金主义,木主仁,水主智,火主礼,土主信”——形成所谓的“五行性格”说。这种观点在唐代的《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中有所体现,并在后世得到进一步发展。 随着“五行学说”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它所具有的含义也越来越丰富:除了代表五色、五音、五脏等等自然现象之外,还进入了伦理道德领域,用来评价人或者事的“善恶”。
宋代张载有言曰:“五季以来,儒者不知礼乐而妄论天命,不知德行而空谈性命,故圣人之道衰”,这里把“五德”与“圣人之道”联系起来,认为只有具备“五德”才能恢复“圣人之道”。 明代王廷干在《五经要义·序》中说:“自是(指宋)以后,儒者不知穷理尽性之学,只记得五行生克之常”,把“五行生剋”与“穷理尽性”对立起来,认为前者是后人研习儒家经典的“常道”,后者才是“博学笃志切问近思”的学问。
清代学者王鸣盛更是直接指出:“《周礼》,儒官之典籍也……然必论阴阳,辩五行,始可言礼。不晓阴阳五行,则无以谈礼。”将“五行”与“礼”挂钩,看作是习“礼”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