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明星夫妻指谁?
“阴阳合同”,现在被称为“避税”、“节税”或是“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故意利用合同条款设置陷阱,以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 最近因为签订“阴阳合同”而引发公众讨论的是郑爽和张恒。
有知情人士透露,郑爽为了规避缴纳税款,让张恒代持公司股份,签订阴阳合同,以低价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偷漏税3000多万元。 还有媒体爆料称,郑爽在拍《倩女幽魂》时,和剧组签订协议,以“减掉某几场戏”的形式,减少片酬,少缴税款2256万元~3859万元。
其实,运用“阴阳合同”来“避税”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早在2017年,央视栏目就曾曝光了浙江湖州一家影视文化公司,通过签订虚假的“阳合同”,将支付演员邱意浓的酬金由10万元降低到5000元,再另行支付7.5万元的“阴合同”作为“分红”,以此方式逃避支付个人所得税266万元。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只是没像这次郑爽事件一样引起全网关注。 在我看来,无论是郑爽这样的明星还是普通人,只要有合法收入,就必须依法纳税。 也许你的收入并不高,所欠税款可能就几百元,但如果拖欠税款时间太长,可能会造成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可能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对2021年第一批欠税当事人发布追缴通知。
此次发布的追缴通告共涉及15个省市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共计688户,追缴税款6888万余元。其中不乏一些高收入人群和企业,如深圳市某企业法人及股东,2年内因偷逃税款被税务机关多次警告,仍拒不改正,最终追缴税款及罚款近1800万元;江苏省某市市民李某,购买车辆后未办理退税业务,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催收,仍不归还多领用增值税发票金额800余万元,最终追缴税款及罚款超过1100万元…… 这些偷税漏税行为一旦核实,除了补缴税款外,还可能遭受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追责。 所以说,像郑爽这样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税费的行为应该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