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歌手美国是谁?
先亮身份,我是以歌手身份在美国出道并发展的第一个中国人。 我2004年来到美国,2013年开始正式歌手职业生涯 (虽然之前也参加演出和演出,但都是伴唱)。 下面我说一下我眼中美国的流行歌手的划分:
1.Billboard是衡量一个歌手是否称得上“流行”最重要的标准之一,这个榜单记录的是一个人或者一个乐队/组合在主流榜上排名第一的所有歌曲的总统计,也就是一个人的“生涯累计人气指数”,所以一个人能不能上榜很重要,上榜次数越多越能证明其“流行程度”。当然,也并不是说没有在这张榜单上面进过榜的就算不上是流行歌手了,因为有些人的歌曲可能不是那么大众化,所以不能总是拿这张榜单来衡量所有歌手。举个例子,Justin Timberlake虽然是选秀出身,但是他的旋律作品相当多且都非常畅销,所以在Billboard的生涯累计人气指数非常高,排名也相当靠前。而另外一些人的歌曲也许非常耐听,甚至有很多听众喜欢,但是在Billboard的统计中却是查无此人。例如R.E.M,他们的很多歌曲都很受欢迎,但是在Billboard的排名都不高;又比如王力宏,他在台湾、内地和韩国都非常受欢迎,但在Billboard的统计里却几乎看不到他的身影。
2.另一个衡量流行程度的榜单是GMA(Grammy Awards)格莱美榜单,这个榜单评选的是上一年度最优秀的音乐人和唱片,包括流行类和其他各类型。尽管有一些争议,但这个榜单还是相对公正地反应出上一年度全世界艺人唱片销售的状况。如果能在格莱美榜单上得到提名甚至是获奖,那这个艺人在流行界的地位基本上算是稳固了。
3.再有一个衡量标准就是看这个人或者是这个人的歌曲上不上榜,是不是能够经常出现在媒体和公众面前。如果一个新人歌手的专辑发行后,能够迅速登上各大销量排行榜,并且保持很久,那么这个新人的曝光率也是非常高的。如果有歌星主动申请参加各大电视台的重点节目,甚至频繁出入娱乐圈的各种活动,同样也会增加该艺人及作品的曝光率和认知度。这些对于流行度的提高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以上三个标准并不绝对,而且有时候也很难划分清楚,毕竟每个人的审美不同,判断的标准也不一样。不过,只要作品能够被广泛接受,并且拥有一定量的人数支持,流行度这个概念也就自然而然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