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什么天后?
在华人世界,说到天后,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妈祖。而在香港这个多元文化社会的缩影中,也有多位“天后”备受敬仰和崇拜。 1987年,香港特首董建华提出把原为私人庙宇的妈祖庙列入香港佛教寺庙名单之中,并拨地一千平方米给妈祖庙管理团体作为建设和发展之用;同年,港府颁布《宗教条例》,明确由官方承认的36间宗教场所享有免税优待。而妈祖庙正是这36间宗教场所之一。
事实上,除妈祖外,还有其他几位女神仙同样受香港民众敬拜,并被列入《宗教条例》内,成为“法定宗教”,其中就包括天后娘娘。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宗教场合公开侮辱这些神祇,均可被判罪,处罚罪行包括谴责、罚款及监禁。虽然这些规定看起来颇为严厉,但多年来鲜有触犯者出现。
根据条例,香港公民有信仰各种宗教的自由。任何人只要在宗教场合公开侮辱这些神祇,均可被定罪。除了妈祖之外,其他几大神明也都受到严格保护,不得亵渎。
由于历史原因,香港原有民间信仰体系中缺少对女性的崇拜,所以上述天后及神仙系统是建国后逐渐形成的,反映了香港社会性别平等观念的提升与女性地位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