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屏蔽信息吗?
在互联网刚刚兴起之时,有西方媒体曾经扬言,信息的洪水即将冲垮铁幕。但实际上,西方国家也存在大量的信息审查和屏蔽制度,只是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势力”,它们之间的“藩篱”比较低而已。例如,英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实行互联网监管,此后多次修订监管法律;法国政府规定,网络服务商在接到禁令后24个小时内必须撤下相关“不雅视频”等违法内容,否则将接受处罚;意大利、德国都有立法打击“网络仇恨言论”。2006年,丹麦、法国、英国等欧洲国家曾一度就跨国色情信息问题与中国、俄罗斯一起磋商解决办法。
美国政府对网络的监控和审查更是不遗余力。从2001年起,美国开始建立一套名为“网络监视”的系统,政府和安全局有权访问电讯供应商或互联网服务商保存的大量客户数据,包括浏览记录、电子邮件等。随后,美国相继推出“飞马”程序、“棱镜”计划等多项网络监管工程。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国家一直要求在新的国际互联网管理机构中拥有绝对的主导权。今年6月,在巴西举行的全球互联网大会就针对此问题进行商讨。
此外,在美国,一些主要的网络服务商和机构为了应对各类网络安全风险以及恶意攻击、黑客行为等,也采取了相应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内容过滤和屏蔽措施,如封堵含有恶意代码的邮箱和网站以及封堵涉及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网站。有美国网友抱怨称,“我们的网络也经常受到病毒的困扰,有时某些网站或者搜索引擎也会被屏蔽,只是你们不知道而已”。
西方媒体指责别的国家监控互联网,实质上是为推销自己的“网络自由”价值观。比如,有美国政府员工及一些信息技术企业员工在五角大楼和政府机构的支持下,专门帮助一些发展中国家建立所谓的“自由”网络,如“自由电台”一直帮助委内瑞拉、古巴等国网民翻墙。美国战略界的有关人士将此称为“新形式的颠覆式作战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