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明星算侵权么?
1,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由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享有;演出组织方(演出公司)应当从导演和编剧等职务工作获取报酬。 如果A以“表演”为目的使用B的作品,即构成对“表演权”的侵害。如果A以“宣传”或“推介”为目的使用B的作品,即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的侵害。 但是这里的“使用”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只能在合法范围内的公开展示,不能用于商业性展示或以营利为目的地进行发行。否则就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侵权行为。 电影《十万个冷笑话》由于是网络连载漫画改编而成的动画作品,所以存在较大的版权争议。
2,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法禁止注册的情形包括: (一)损害国家尊严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判断一个标记能否得到注册并成为商标的主要原则就是该标志是否具有可识别性,即该标志是否能够区分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如果两个商品或服务原非一类,但标注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即使消费者一般不易混淆,也应认定为类似服务。“XX风暴”的商标注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