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如何监视国民的?
我写这个回答的时候,已经不在NSA了。 但我可以告诉你,NSA不会“随便”监听任何人。 首先,NSA没有监听任何人的权力。 虽然NSA有权利监视和监听通信,但法律禁止NSA对美国人进行任意监听或者收集信息。 在发生严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威胁时,总统有权签发临时授权令(P.R.I.D.E),赋予NSA在一定期限内监听权,期限最长不超过10天。
例如,在本年的《反恐战争:美国与全球的互联网监控》一文中,美国国家安全局承认在2007年对500个外国目标(大多数是阿拉伯国家)进行了网络监听行动,其中就包括了沙特阿拉伯政府。 但NSA对海外目标的监听权限是有具体规定的——
·必须在国外进行;
·不得违反美国法律或国际法;
·不能试图获取任何非相关数据;如调查犯罪的FBI无权要求NSA提供证据;
·不得攻击电脑系统或盗取密码;
·不能破坏目标电脑,只能侵入;
·不能阅读电子邮件内容,只能查看发件人和收件人列表;
·不能窃听电话,只能监测呼叫时间、地点和号码;
·不能跟踪GPS坐标,只能找到最后的位置;
·不能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安装软件,只有被发觉时可以以“已知晓”来作为免责理由等等 国会还设立了专门监督NSA行为的机构,比如监察长办公室(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和国会研究服务部(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除了国会和政府机构外,媒体也对NSA的行为进行大量报道。
可以说,在美国要想做坏事是非常困难的。 当然,如果真要做坏事而且成功了的话……那恐怕就得换个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