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多少警种?
香港警察的正规编制大概是2.5万人,还有大约5000名辅助人员(一般称职衔为C、M、T的警司,高级督察,督察) 香港的警察共有7个不同负责的部门,通常称为“警队七支力”
一支是总治安行动队,负责执行刑事侦缉任务和一般性执法工作;
二支是反恐处,负责处理恐怖活动及有组织犯罪;
三支是刑事侦缉队,负责调查暴力犯罪案件及与跨境犯罪有关的案件;
四支是控罪小组,负责检控涉嫌罪行的人;
五支是交通部,负责管理交通及执法工作;
六支是水警,负责维护香港水域内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七支是机场管制组,负责监管国际机场的安全。 在不同的部门内又分设若干单位,如保安部的有情报、保护等组,刑事部的有重案、毒品等组。此外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总署内还有一个安全及警卫组,专门负责对政府官员和重要机构提供防恐和安全指导。
每个部门的负责人称“总监(commissioner)”,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警察的最高领导称“首席指挥(chief commissioner)”。 除警察外,警队还管辖一支武装部队——香港驻军。这支军队主要负责保持宪制秩序,以及处置骚乱及暴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