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上司怎么叫?
警司,是香港警察的警衔之一,相当于大陆警察的警长和现役军官的正连职;而高级警司则相当于县团级。 香港警察有5个级别(最高等级为总监),分别是: 总警司、 警司、 高级警司、 督察长、 督察。
一般老百姓口中的“警官”其实是指 “警司”这个级别的警察。因为香港警察中警司以上的领导大多都不直接插手案件侦查工作,因此他们在公开场合出现的时候通常也是穿便装,和普通的警司没有区别,所以被称为“警员”。 但要是碰到大案子或者要处理媒体时,他们就都得穿上制服亮明身份了——当然这时他们也不会去管什么“三级警监”“二级警督”之类的虚头,一律都是警司。
至于局长等更高层的领导们……你们也就别奢望能在街上看到他们的身影了,人家都在办公室里喝着奶茶,抽着雪茄呢! 不过,虽然香港的警察制度来源于英国,但香港的社会治安情况要比英国好很多。这主要是因为香港的法律体系更为严格,犯罪成本更高。比如,在香港,盗窃手表可能会被判终生监禁(香港刑法规定,凡在监房内自杀或他杀的囚犯,不论其罪状为何,均判终身监禁),抢劫银行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