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婚大结局是什么?
1,契婚
两人从相识、相爱到步入婚姻殿堂,总是要经过一些事情的,所谓的磨合期,除了互相理解、包容、宽容,还有什么呢?为了让两个人更好地相处,在婚后可以互相谅解,更好地为对方考虑,两家父母想出了一个绝佳妙策——订婚。订婚,既为男方父母减少负担,也为女方父母缓解压力,最重要的是可以让小两口子在婚前“试婚”,更好地了解对方。
试婚,即夫妻在正式登记结婚前以配偶的身份在一起生活,互相考验对方是否适宜结婚。试婚不是传统习俗,它产生于现代社会,是为了解决婚后矛盾而采取的“过渡婚姻”。
2,试婚,婚姻前的一次“革命”
经过长达数月,甚至于数年的谈判和拉锯,小亮和丽颜终于达成了协议。在领结婚证之前,双方先住到一起试试。如果合适,就结;如果不合适,那就好聚好散,各自寻找自己的幸福。对于这样一个方案,双方父母都表示赞同。于是,在丽颜搬过来之前,小亮将家里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购置了新的洗漱用品。
在“大战”前,小亮还是有点紧张。毕竟要跟一个陌生的女孩相处终生,这是个不小的挑战。然而,让他感到惊讶的是,丽颜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难以相处。他们一起购物,一起做饭,一起看电视。不管什么事情,她都和他商量,小亮觉得跟她一起生活和未来好像也没那么可怕。
但是,好景不长。虽然他们尽量压制,可越是压抑,越容易爆发。他们都有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总觉得对方有什么地方让自己难以忍受、总想给对方找点茬,吵架总是莫名其妙地开始,又莫名其妙的结束。然后双方继续互相伤害,过一段时间后再重复上述过程。三个月后,他们彻底崩溃了。
他们才发现,婚姻是神圣的,是难以驾驭的,对于婚姻他们还是缺少心理准备,缺少最起码的知识。他们准备重新再来,但是,命运好像跟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一个月之后,小亮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丧生。看着死去丈夫的照片,丽颜轻轻的说道:“我们相处的那个阶段,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其实,我不恨你,只是我没法忘了你。”
如果小亮还在世,他们可能根本不会离婚。但是,人死不能复生,哀婉缠绵的故事总让人徒增悲凉。虽然生活现实、琐碎,但这就是婚姻。
3,“契婚”弊端需提防
根据统计,有80%以上的“契婚”以失败告终,60%以上的当事人后悔各自的抉择,有人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时髦而愚蠢”的行为。
尽管“契婚”只是登记婚前的一种短暂的同居模式,但它毕竟还是婚前的实质性结合,如果一旦因种种原因而分手,在心理上、感情上很难分清、算准各自的债务。另外,虽然“契婚”避免了登记结婚后由于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分割带来不必要的纠纷,但在婚前同居时,由于感情变化造成的感情伤害,很难分清各自的财产,这时就不能简单分割,或各自归还,或者协商处理的。还有,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非婚同居中的财产关系是以财产取得方式的不同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而在债务关系中,不论是谁出资取得的共同财产,均应由共同财产承担负债。如果实际共同生活中,以一方名义取得的财产和承担债务,即使该债务是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且为共有财产所付出,则该债务仍以一方名义清偿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