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冷漠吗?
美国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表面看起来似乎是不大那么融洽和热络,但这主要是由文化、习俗和价值取向等不同所决定的,这与所谓人性恶还是人性善这一抽象概念其实并无直接关系。美国人基本上不太喜欢议论别人的是非,在自己尚未真正熟悉和了解之前也通常不愿意向别人表露过多的真挚情感。
在美国社会中占居人口多数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和西欧裔新教徒所秉持的清教教义中一直包含有“不干涉主义”和“世事无常”两大原则。清教徒们从他们先辈的流血牺牲中获得的教训是:在世俗社会中不可试图去过分改造、干涉和影响他人,以免给自己带 来种种不测。另外,清教教义中所宣扬的“世事无常”和“人类原罪”的论调,也使许多信徒下意识地形成了对周围的人和事难以建立深信不疑的真诚态度。但是,这一切并不能被简单地归结为是出于人性恶。
在美国社会中,你几乎感觉不到政府和官方媒体在试图灌输和宣扬什么“忠、孝、节、义”之类的传统中国思想,也基本听不到对“无私奉献”、“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等字眼和观念的弘扬和宣传。对许多人来说,只要在世俗社会中保持“不越雷池一步”、“不做出格违法之事”即可。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人就个个都一心只想着如何“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也不意味着他们就不具备起码的“公德意识”和“助人为乐精神”。
在一个法制相对较为健全的社会中,对公民个人自由的尊重和保护已逐渐成为国家和政府行为的准则,政府和社会基本上不对个人在世俗社会中的“如何修身养性”问题规定过细的标准和要求。这一切使许多个人可以拥有更为宽广的思想和行动的自由空间,人们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基本社会游戏规则的前提下可以更为随心所欲地过好自己的日子。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对自己在世俗社会中所追求的“义与利”之间限度的把握标准基本上属于“各取所需”,即每个人内心对此限度的具体把握标准具有相当大的个体差异性,别人对此无权去过问和干预,在未触及法律明确禁止的一些事之前,别人也基本上不会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