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属于五行属什么?
“诏”字属性为火,具体分析如下: 《说文》中有云: “詔,上告下之称也。从言昭聲。” 也就是说,“诏”的本义是向上级报告的意思,即所谓的“上告下之称”。古人在奏章结尾的常用语就是“专此上詔”,也就是专门因此向皇帝汇报的意思。如《周礼·大祝》“掌三獻之禮……一獻用太牢,二獻用少牢,三獻以繒”,其中的“一獻”、“二獻”、“三獻”就是指的行三次拜祭礼后,在祭台上放置供品,其中一献是在供桌上放一条丝巾,二献放一碗酒,三献放大块肉等。整个过程都有司仪宣读祭文和祝福的话。祭台上的摆设根据身份的不同而有别,身份越尊,摆放的东西越多越大。如果摆放的丝巾(献帛)在颜色上面有不同,比如白色表示纯洁,青色表示虔诚等等;又或者是把一根整丝放到盘子里再端上去,那么这便是一个“诏”,因为“昭”字本来就有“明白”、“彰显”的意思。不过这种形式比较简略,可能只是一个仪式而已了。
当然,上面的分析只是对“诏”之本义的释读。实际上这个字被借用到其他范畴之后,其含意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春秋战国时就有“诏策”一词,指的是大臣向君主进谏所用的文书。又比如汉朝的诏书不仅涉及政治,还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包括私人领域的问题。汉代的诏书还有“制”、“敕”等字,但到后面却渐渐不用这些字了。宋朝的诏书甚至还包括了一些事无巨细的事务性工作指示,比如某地发生饥荒,朝廷应该发多少钱赈灾;某个河道阻塞,需要投入多少人疏通等等。虽然内容变得丰富多彩,但是“诏”的实质并没有改变,仍然是上位者向下位者传递信息的一种用语。所以清朝人赵翼才会在《陔余丛考》中轻描淡写地说一句:“古人‘诏’多作‘誥’,今文‘詔’或作‘诰’。”“诰”其实就是“诏”的异形字罢了,而异形字在古代其实是很正常的,因为古人并不以现代的错别字去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