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何柱国夫妇?
这个案子过去快十年了,我作为一个曾经和本案很接近的案子(我办的是传销案)的办理者,有一些细节上的东西可以和大家聊一下。 首先,这个案件中的“蛇头”(带他到香港的中间人)确实是内地公安正在通缉的拐卖儿童案的主犯。主犯外号“猪哥”,真名黄善勤,是香港一霸。2017年,因为另一起案件,被北京警方从香港引渡至内地上诉,目前关押在北京监狱。 “猪哥”被捕时,已经潜逃30多年了,可以说是活久见了。
其次,这个案件中,被害人何柱国的父母其实早就发现孩子失踪,向警方报案了。但是当时技术条件有限,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孩子的下落。在1996年,警方以“失踪”为由立案侦查。后来,在2005年底到2006年初,法医通过DNA比对,证实死者为何某,才立案侦查并抓捕了“蛇头”。
第三、本案的焦点在于,如何认定“蛇头”的行为性质。根据当时的法律(主要是1979年刑法),拐骗儿童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蛇头”将成年男子非法囚禁长达半年之久,且实施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生前受伤,其危害程度明显高于一般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蛇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 当然,如今法律已经修订,对这类犯罪处罚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