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北京市户口?
1、符合“农转非”条件的,持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经地派出所审核属实后,签发“农转非”通知单; 2、持“农转非”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或就近的公安分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3、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身份证、房产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人若属农业户口的,还应当提供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4、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派出所报请分局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1)入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3)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派出所作出的户口注销证明书;(4)子女的《居民身份证》;(5)结婚证,离婚证,丧偶的需提供离婚证明;
6、凡引进各类人才,均须提供市人事局的录取通知书或市政府引进人才的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