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孩迷恋刘德华吗?
日前,一则“7岁女孩迷恋刘德华,不肯嫁人”的新闻,成为了各大媒体跟踪报道的热点。看罢新闻,不免引人一笑,一介黄口小儿,竟有“嫁人”之虑,想必其父母得费一番周折,才能解释其因何而“嫁”。不过,细心的记者还是发现,这位小姑娘嫁人的原因,竟是“喜欢刘德华”。
想想也是,10岁以下的孩子,大多是从影视剧开始认识这个事物的,而刘德华无疑是多数孩子耳熟能详的明星代言人。对于小孩而言,追星并不见得就是坏事,相反,如果引导有方,追星倒也是件促进人的成长和进步的有益之事。可要是“痴恋成狂”,那麻烦就大了。新闻中提到,由于这位小姑娘对刘德华的过分痴迷,还差点儿离家出走,这不禁让人想起“脑残粉”给当代明星带来的种种“灾害”。
如果说,把别人的不幸当成乐事,并以此取乐的人是“残废的脑细胞”,那么,那些奉所谓的追星族为女神,并付出种种行动去追逐偶像的人,则是“残废的灵魂”。没有思维,没有思想,没有追求,只有“追星”这一生存乐趣,这样的人,与行尸走肉何异?
其实,对于多数人来说,名人不过是比正常的人还要多点儿故事的人,只要不把人生的悲喜乐哀系于一人一身,生活自会让在人生中奔波疲惫的人们增添点儿趣味而已。而把名人神话,或把自己的幸福和快乐依附于一个“活人”身上,甚至不惜失去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
当然,我们不能苛求一个孩子,更不能简单地给孩子贴上“脑残粉”的标签。但让孩子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还是必要的: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活在别人创造的虚幻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