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的五行属什么?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可能我答非所问。 五行相生相克的说法来源于阴阳五行学说。它本指五种物质(金、木、水、火、土)之间的运动变化规律;而中医用的五行属性是指五行学说的具体运用,即认为自然界和人体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五脏之气,它们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人们经常以“肝木茂盛”,“心火旺盛”等来形容某一事物或现象的特征。这种运用于实践的“五气”与原始阴阳五行学说中的“五行”是不同的。 但这一学说被引入医学后,由于医家的理解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有的医家认为应遵循“生我者之母”的原则确定五行的归属,即以所胜之方向定所属。如“木曰曲直”“火曰炎上”“土爰稼穑”“金曰从革”“水曰润下”,这里的“曰”就是“…者是…”的意思。因此“曲直”、“炎上”等就指的是树木、火的特点等等。因为木能生火,火属南方,所以木为火之母。又因为土居中央可以承御阴阳二气,化生万物,故土为四行之母。这样五行之间就有了先后次序—母行生子行,子行继母行。
还有的医生则主张根据“我生者之子”来确定五行所在的方位。如“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肺主治节”“脾为之乡”“肾者主水”,因为“心属火,火生土”,所以“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心是母,五脏都是它的孩子。而“脾属土,土爰稼穑,故脾为之乡(中央)”。这里“为之乡”是指脾在中央的位置。肾属于水,水在五脏之中最后,又是心之所主,所以“肾者主水”,“肾为水脏”。这样,五脏之间的位置关系就成了“我一子”的关系了。
以上两种说法都有其理论依据,但后世一般认为前者较为合理,因为它更符合临床实际。后者似乎只考虑了五行相生相克的顺序,忽视了“实则泻之,虚则补之”的治疗原则。
临床上治病为什么要分虚实?主要是因为病人本身体质的差异。同样受外伤,有的人复原快,有的人复原慢,这不是外伤轻重的问题,而是个人体质的差异。同样的热症,小孩子高热神昏,大人却可能是身热不扬。这同样是因为个体差异的不同。同样是泄泻,小儿清稀无臭,成人湿热为重。这也是因为个体差生的表现。所以人体是非常复杂的系统,不能用单纯的五行生克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