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同性美国结婚吗?
美东的康涅狄克州是全美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婚姻的州,也是亚洲以外第一个认可同性伴侣婚姻的地方(注意,只是“认可”而不是“提倡”或“推广”,前者表示政府不做任何干涉,后者则意味着政府会提供一些支持或者补助);2015年6月,罗德岛成为全美第三个承认同性伴侣婚姻的州;今年三月份马萨诸塞州通过同性伴侣婚姻法,四月生效。
因此如果同性伴侣打算在美国结婚的话是可以考虑的,但是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同性伴侣的婚姻在美国目前是受到歧视的,因为按照美国的法律,只要没有法律禁止的事情都是允许的,所以各州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批准同性伴侣结婚以及制定相应的规则。 也就是说在有些州,例如阿拉斯加,虽然立法者不同意同性结婚但并没有立法反对,所以法官有权决定同性伴侣是否享有和异性伴侣一样的权利,而在另外的一些州,比如西弗吉尼亚,虽然法律并未限制同性的结合,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却以“自然法”为由而拒绝认可同等伴侣的结合(这简直是耍流氓!!)
当然,即使是在同意同性伴侣结婚的州,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享受到这些权利。因为美国是一个实行司法判例制的国家,每一个案子都会做为以后的判决参考,而同性伴侣案在不同的州和不同的法院会有不同的结果。现在已知的最早的一个同性伴侣案发生在1973年的纽约州,随后在1975年和1980年又分别出现在加州和俄勒冈州的法院判决中,支持同性伴侣关系的成立。
然而直到今天,最高法院对此问题仍没做出最终裁决(所以真的是随时有可能被翻盘),因而导致同一州的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州的法院对于同类案件的裁定往往不同。 以马萨诸塞州为例,该州的法律是允许同性伴侣结婚的,但是在该州的西部和南方的几个县却出现了拒绝给同性伴侣发放结婚执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