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为何不能普选?
我举一个例子,就明白香港的选举制度为什么难以改变了: 2015年香港发生了一件大事儿,那就是泛民主派在香港立法会上成功驱逐了四名政府议员,这一下子轰动了整个大陆和香港。 那么大家知道这四人犯了什么罪吗? 他们并没有贪污腐败或者结党营私之类的罪行!(如果这些人都能容忍的话,政治上的清污行动也就没有意义了)他们仅仅是作为政府议员的职务行为引起了部分香港人的不满而已,根据“公民不信任票”的制度,选民可以投票给任何候选人,只要这个候选人获得的票数足够多,就可以导致议会中多数议员反对现任政府的执政地位,从而迫使政府下台。
这次事件让大陆和香港的一些有识之士看到了希望,因为大家突然发现,原来香港的政治体制还是有可塑性的一面的啊——既然可以通过选票把政府议员拉下来,岂不是就意味着能够通过选举把愿意合作的议员送上去吗? 所以2016年的特首选举就变成了一个值得期待的博弈过程:如果民主党推出来的候选人和港府合作的诚意够的话,也许可以换取其他社会民主党人在立法会支持政府议案,从而使特区政府运作下去;否则的话,由于国民党已经在立法会占据多数,加上民主党的票源,完全有能力踢走现有政府。 这个博弈的结果是,民主党选择了退出特首竞选,认为这样能够保留继续合作的可能性,而林郑月娥女士则明确表示即使没有民主党的合作,也能够完成施政目标。于是,我们没有看到香港政治体制的突破性进展,而林郑女士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在施政中充分代表了中产阶级的利益,使香港的贫富分化状况进一步恶化。
所以问题的本质还是回到原点,即只有当穷人和中间阶层的权利得以保障的时候,才能谈得上真正的政治自由。而在现在的香港,这两个群体不但没有任何政治权利,而且人数越来越少,最终形成一个赢家通吃的局面,任何政治立场都会受到强烈的批判,以至于任何政治观点都不再具有中立性,而变成左右矛盾斗争的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