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资税后6000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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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涉及到个税免征额调整与扣除,以及社保缴纳基数与比例问题

1. 个税免征额3500元/月(2018年4月调整为5000元),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后,应纳税=(6000-3500)x3%=75元 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工资—免税所得—3500 元(2018年4月起为5000元) 应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2019年5月开始,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已进行调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费率分别下调0.5个百分点,医疗保险费的单位费率下调2个百分点;

个人缴纳部分:

3. 按照现行政策,五险一金中单位承担部分不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也就是说上述的75元的税金需要劳动者全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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